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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机电职院学通字〔2020〕53号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依据《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结合《学院2020-2021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的通知》,现启动2020-2021学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人员招聘要求
1、申请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纪律处分,未有必修科目考试挂科,积极劳动教育,积极班级活动和工作;
2、申请学生学习认真,学有余力,能较好地完成学习任务,能胜任所申报岗位要求任务,敬业精神强;
3、学生个人自愿申报岗位,建档立卡等“七类”特困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择优录取;
4、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由用工部门和应聘学生双向选择形成初步意向,资助中心负责协调和推荐。
5、勤工助学学生服从用工部门和资助中心管理和考核。
二、勤工助学岗位人员招聘流程
1、申报起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11月16日;
2、填写附件《学生勤工助学申报审批表》,将纸质稿交至学生事务大厅刘乐教师,将电子表发至邮箱815864084@qq.com。
资助中心对提交申请进行汇总和审核,推荐至各相关用工部门;
4、用工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勤工助学的学生,并将招聘结果和详细用工安排表反馈至资助中心;
5、资助中心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审批后于11月20日公示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人员定岗情况;
6、用工部门自行联系勤工助学学生并安排岗位工作。
三、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
详见附件1《学院2020-2021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表》
四、勤工助学岗位管理要求
1、勤工助学学生由各用工部门负责管理、培训和指导;
2、用工部门配合资助中心做好上岗学生月度考核、考勤工作;
3、用工期间,用工部门如换人或增减岗位都须OA报至资助中心;
4、资助中心对用工部门用工情况不定期进行巡视、抽查,检查结果作为下轮岗位设置与否主要依据和勤工助学学生考核参照依据;
5、本轮勤工助学工作时间:2020年11月——2021年1月;2021年3月——2021年7月;
6、用工部门和勤工助学学生严格遵守《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附件1、《学院2020-2021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表》
2、《学生勤工助学申报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
2020年11月11 日
学生勤工助学申报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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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岗位 |
| 个 人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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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贫困认定等级 |
|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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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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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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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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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辅 导 员 调查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系部审查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用工部门录取后完善以下内容 | |||||
用工单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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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章: 年 月 日 | ||||
学 工 部 审批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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